国籍:中国 出生地: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人 职业:书记
姓名:曾锦春
国 籍:中国
出生地: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人
职 业:书记
毕业院校:湖南师范大学
曾锦春,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人,毕业于湖南师范大学;1995年至2006年9月担任郴州市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掌控纪检权11年。2008年11月20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曾锦春行贿案作出一审讯决:原告人曾锦春犯行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益终身,并处没收团体全部财富;犯巨额财富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两罪并罚,决议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益终身,并处没收团体全部财富;没收原告人曾锦春行贿立功所得财物、违法所得及孳息和不能说明来源合法的财物,上缴国库。
曾锦春幼年家境清贫,他的父亲是小学教员(因病已过世多年),从小就教育曾锦春要“学有所成,事有所成”。
曾家有八兄妹,五男三女,老大是姐姐,曾锦春是老二。
一提起曾锦春,曾母便不停地擦眼泪,说曾锦春小时分受了不少苦,经常上山砍柴协助干农活。家里没有吃的,曾锦春就到田沟里抓泥鳅、捉鱼。读高中的时分,他和村民们到湘粤接壤处的广东韶关帮人家收割稻谷,做了一个星期才挣到了10斤米、20斤木薯。那时分的曾锦春,又小又瘦,干不了重活,还是同乡们照顾才把他带出去的。为了协助家里积肥,曾锦春拾狗粪、捡牛粪,什么事都做。但是,他聪明好学,效果很好,不时读到湖南师范大学毕业。在读大学二年级的时分,他荣耀地参与了中国共产党。大学毕业后他当过工人、教员、乡干部、乡党委书记,后来当了县委常委、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市委常委、市委副书记,一步一个足迹地走上了重要指导岗位。
曾锦春是这个偏远小村方圆几十里走出来的级别最高的干部,他曾经是同窗们学习的典范,是家乡人民的自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