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处时代:元朝 出生地:邢州(今河北省邢台市) 出生时间:1216年 去世时间:1274年
本 名:刘秉忠
别 称:刘侃、子聪
字 号:字仲晦,号藏春散人
所处时代:元朝
出生地:邢州(今河北省邢台市)
出生时间:1216年
去世时间:1274年
主要作品:《藏春集》、《平沙玉尺经》等
主要成就:大元帝国设计师、规划北京城等
信 仰:佛教、道教、儒教
刘秉忠简介
邢州(今河北邢台)人。曾弃吏为僧,法名子聪。入仕后始更名秉忠,字仲晦,自号藏春散人。元世祖忽必烈对他言无不听,宠任益隆,曾经位至三公,官居太保。先世瑞州(治所在今江西高安县)人,世代仕辽,后移居邢州(今河北邢台市)。少年志气英爽不羁,年十七即为邢台节度使府令史,寻弃去,隐居武安山中,为僧人。后游云中,为元世祖所重,以征大理、攻南宋。至元初,拜光禄大夫,位至太保,参预中书省事,对元代开国制度多有建树。又曾掌管建上都、中都两城。立国号“大元”, 以中都为大都,皆其力。秉忠自幼善学,至老不衰,终身著作丰厚,有《藏春诗集》六卷,《藏春词》一卷,《平沙玉尺》四卷,《玉尺新镜》二卷。又有诗文集三十卷。《元史》有传。《词品》卷一评其〔干荷叶〕曲作“凄恻慨叹,千古寡和”。
刘秉忠立法定制
忽必烈即位,秉忠奉旨与诸儒议定各项制度。他居漠北多年,又不时跟随忽必烈,熟习蒙古的“祖宗旧典”,于是糅合蒙古制度与中原传统制度,初步制定了元朝的新制。凡立中书省,改元中统,置十道宣抚司,公布条画,选用官员,他都起了重要作用。忽必烈曾命官府于开平南山(命名南屏山)之胜地为他营建庵堂为静修之所,中统二年(1261年),又赐怀孟、邢州田各50顷。五年(改至元元年),命同议枢密院事。自入忽必烈王府以来二十多年,他不时以僧人身份为谋主,人称“聪书记”,这时,翰林承旨王鹗上疏,谓其“效忠藩邸积有岁年,参帷幄之密谋,定社稷之大计,忠勤劳绩,宜被褒荣”,建议“还其衣冠,崇以显秩”。世祖欣然嘉纳,即日命有司备礼册,授为光禄大夫,位太保,参领中书省事,诏命出家,改名秉忠,聘窦默女为其妻。
自中统二年在燕京设中书分省,燕京实践上就成为第二个都城,开平升号上都后,燕京也于中统五年(至元元年)“正名”为中都。但旧城破坏较甚,于是至元三年世祖命秉忠掌管建造新都城,以张柔、段天佑同行工部事担任建城工程。秉忠选定旧城西南旷地为新城址,按中国传统的都城宫阙制度作了片面规划,次年开工,城垣、宗庙、衙署、坊市相继兴修。九年,依照他的建议,改中都为大都。
至元五年,秉忠为防止繁琐事务,辞去参领中书省事,诏仍位太保。六年,奉旨与许衡等议定官制,其后就以此为准,又掌控制朝仪,访知礼仪者练习,征召儒生尚文等人,在前金故老和许衡、徐世隆(太常卿)指点下,“稽诸古典,参以时宜”,主要参照唐《开元礼》琢磨损益,定为新制,并按他的建议搜访乐师,装备了音乐,又选怯薛士习为执礼员。朝仪既定,世祖观礼后十分满意,秉忠又奏立侍仪司掌之,从至元八年天寿节(世祖生日)末尾举行,尔后凡即位、元旦、天寿节、诸王及本国使臣朝见、封册、上尊号、祭奠及群臣朝贺等仪式,一概行朝会仪礼。以前太宗即位时耶律楚材曾初行朝仪,但不完善,未能改动蒙古旧俗,至此始为定制。这是对蒙古朝廷制度的一项重要革新。
至元八年,刘秉忠等奏请建国号。成吉思汗建国以来,不时用“大蒙古国”国号,世祖即位后,统治中心转移到了汉地,随着中原皇朝体制的逐渐树立,需求有相应的“美名”国号以表示其为“绍百王而继统”的中原新皇朝,遂用秉忠议,以为前代皇朝如秦、如汉以兴起之地为名,如隋如唐以始封之爵邑为名,都缺乏以表示本朝之伟大无比,于是取《易经》“大哉乾元”之意,建国号为“大元”(《建国号诏》)。
早在1250年所上万言策中,秉忠就提出事先行用的《大明历》“日月交食颇差”,应颁行新历。后来又建议修历,但未及实行,至元十一年八月,卒于上都南屏山庵堂。十二年,诏追赠太傅、仪同三司,谥文贞。成宗时,赠太师,谥文正。仁宗时,又进封常山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