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晚,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案情简讯称:有部分网络用户在网络上持续散播着针对吴亦凡的侮辱、诽谤言论,严重损害了吴亦凡先生的个人声誉,涉嫌侵犯吴亦凡先生的名誉权。律师事务所受托将发布诽谤言论的用户诉至法院并已启动诉讼追责程序,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吴亦凡先生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相关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目前,上述案件处于待法院审核的状态。律师事务所还提醒大家,网络并非法外之地,任何个体不得发布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之言论,不造谣、不传谣,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粉丝们纷纷在评论区支持道:“支持维权!”“网络非法外之地”。
此前报道:吴亦凡维护名誉权案胜诉 获赔三万元
2月22日,天眼查App显示,吴亦凡与陈金连等肖像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公布,法院认为,陈金连两篇针对吴亦凡的微博,在缺乏证据佐证情况下,意在对吴亦凡名誉进行恶意贬损、侮辱,同时2018年11月14日微博阅读量逾65万,引发诸多网友关于原告“嗑药”“吸毒”等不当误解,侵害了吴亦凡的名誉权。
一审判决书显示,本判决生效之日(2019年12月19日)起七日内,被告陈金连在涉案微博个人主页置顶位置连续十日发布声明,向原告吴亦凡赔礼道歉;同时被告陈金连向原告吴亦凡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及维权合理费用10000元,合计30000元。目前,陈金连已成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