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李志诉《明日之子》侵权案在杭州开庭,哇唧唧哇、艺尚春承认系洛阳站主办方,但主张应先使用后取得授权。法院宣布将择期宣判。
15日,李志在网上发文,称:“2019年2月15日上午8点50分,李志诉哇唧唧哇、艺尚春、河南芊硕著作权侵权纠纷案在杭州萧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河南芊硕拒不到庭,被告哇唧唧哇、艺尚春承认系洛阳站主办方,但主张应先使用后取得授权。法院将择期宣判——吴登华律师。”
此前,两季《明日之子》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连续翻唱歌手李志原创作品被指侵权,在双方数次交涉未达成一致意见后,李志表示,“法庭见”。并于2018年8月23日在微博发布事件后续,称已整理了所有资料,分两个案件分别向杭州和深圳的法院提交了诉状,目前均已立案。
2019年1月17日,李志发微博口述维权案判决结果,并表示将不会继续上诉,另一起《明日之子》巡演侵权案会在春节之后开庭。